2017年6月22日,福建三明市宏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7335976845)在进行绿化提升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将大嶝供水管道(同安区洪塘镇新霞村段)挖破,导致翔安片区部分工厂、企业停供水达13小时,相关政府部门紧急启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级响应,影响政府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给社会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和《厦门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相对应法律条款第3种自由裁量情形进行行政处罚。厦门市水利局于2017年7月21日对当事人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决定书文号:厦水利罚字〔2017〕第 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