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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水利局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海堤、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的建设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审查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2-21 字体显示: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法人代表:朱旭东。)

  我局于2017年11月20日受理你司提出的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海堤、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的建设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审查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11、41条;《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第17、30条;《福建省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第33、35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并作如下决定:

  一、原则同意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海堤、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一)工程建设方案

  1、埭头溪桥

  位于埭头溪挡潮闸下游(河道桩号:埭K0+000)与环湾西路跨埭头溪现状桥梁拼宽,桥梁全长55.3米,宽13米,梁底高程5.65~5.80米,其中两组桥墩坐落河道内,每组桥墩下设3根直径1.2米柱式墩,顺水流布置,桥墩承台顶高程-1.04米。桥墩布设详见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附图4。

  2、龙东溪桥

  位于龙东溪节制闸下游(河道桩号:龙K0+030),即龙东溪汇入石浔支流的入口处。桥梁与河道呈75度夹角,全长146米,宽11米,梁底高程6.62~8.55米,其中两组矩形截面板式桥墩坐落河道内,墩截面尺寸为7.5×1.8米,顺水流布置,桥墩承台顶高程0.3米。

  3、方特桥下穿U 型槽

  位于石浔支流河道堤防桩号石3+895~石4+133,与护岸的水平距离为4.2~24米。U 型槽侧墙顶宽0.5米,面坡竖直,钢板桩支护段背坡坡比1:0.1,围护桩支护段背坡竖直,并与围护桩冠梁浇筑为一体。采用1米厚钢筋砼整体式底板,槽内净宽为10米。起点处设计高程为6.5米,下穿最低处设计高程为2.56米,终点处设计高程为6.52米。

  4、中洲大桥下穿U 型槽

  位于环东海域海堤编号J 中桩号J0+444~J0+672,与护岸的水平距离为16~18米。U 型槽侧墙顶宽0.5米,面坡竖直,钢板桩支护段背坡坡比1:0.1,围护桩支护段背坡竖直,并与围护桩冠梁浇筑为一体。采用1米厚钢筋砼整体式底板,槽内净宽为10米。起点处设计高程为7.2米,下穿最低处设计高程为2.38米,终点处设计高程为7.7米。

  5、道路雨水穿堤排放管

  本项目在石浔支流及东咀湾右堤岸坡面自北向南分别布设C1、C2、C3、C4 、C5五根直径0.8米的道路雨水穿堤排放管,C1(X=67029.8404;Y=31197.6496)出口底高程为2.29米;C2(X=67018.1938;Y=30576.9194)出口底高程为3.66米;C3 (X=67169.6014;Y=30114.9544)出口底高程为2.71米;C4 (X=67345.9858;Y=29323.4113)出口底高程为3.07米;C5(X=67694.7555;Y=28806.4226)出口底高程为3.27米。

  (二)施工方案

  1、埭头溪桥、龙东溪桥均采用全河段钢便桥+桥墩局部钢板桩围堰方式施工,埭头溪钢便桥需满足54.6立方米/秒的过流标准,龙东溪钢便桥需满足245.82立方米/秒的过流标准。

  2、在雨水管道C1 出水口上、下游河床铺砌厚0.3米、长7.3米、宽3.0米的浆砌块石;在雨水管道C2 出水口上、下游河床铺砌厚0.3米、长6.0米、宽3.0米的浆砌块石;在雨水管道C3 出水口上、下游河床铺砌厚0.3米、长4.3米、宽3.0米的浆砌块石;在雨水管道C4 出水口上、下游河床铺砌厚0.3米、长8.1米、宽3.0米浆砌块石;在雨水管道C5 出水口上、下游河床铺砌厚0.3米、长8.1米、宽3.0米浆砌块石。C1~C5雨水管道穿堤处,堤防需按不低于现状标准恢复,堤防回填用料应符合堤防设计规范要求,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

  3、埭头溪桥、龙东溪桥水下施工部分及C1~C5雨水管道涉堤施工部分均需在非汛期内完成,不得跨汛期施工。埭头溪桥梁建设对埭头溪挡潮闸下游消力池造成破坏需按不低于现状标准恢复。

  二、你司应将埭头溪桥、龙东溪桥桥面排水应统一收集排放,不得直排河道。同时做好C1~C5雨水管道收集范围内相关截污工作,确保管道为雨水专排管道,并于入河处设置雨水专排标识。

  三、你司需做好水土保持及相关截污处理工作,施工产生的废水、污水不得直排河道。河床及两岸堤防不得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设立公示牌,载明工程名称、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工及计划竣工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完毕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堆放场所。本次桥梁工程以外若有相关涉河附属工程的建设,需事先征得河道管理部门同意。

  四、工程开工之前,你司应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及防汛抢险预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告知。工程施工期间,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承担占用岸线范围堤段、河段防汛任务,服从水工程管理单位调度。

  五、本项目完工时,你司应同步对河道进行清障处理,恢复河道原有行洪功能。同时,邀请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桥梁建设所涉及的水工程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河、堤、护岸移交管理单位。

  六、本许可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工程位置、规模、设计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须按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施行。

  七、文中坐标采用92厦门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黄海高程。

  (联 系 人:刘天辉  联系电话:0592-7703886)

厦门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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