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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水利局关于2017年第一次取水单位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20 字体显示:

厦水利〔2017〕123号

各取水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水利〔2017〕8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双随机”办法对取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为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为马建光、纪青松。2017年6月9日,检查人员对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的取水设施、计量设施以及退水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该公司能按照取水许可范围进行取用水,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正常,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没有发现超计划用水等违规现象。

厦门市水利局

2017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送: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汀溪水库管理处、厦门市地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德彦纸业(厦门)有限公司。

 厦门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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