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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新城首期开发区3号地块场地平整施工造成水土流失案
发布时间:2013-05-28 字体显示:

  2012年5月30日,厦门日报报道了翔安区新店镇浦园村出现施工造成水土流失、淤塞灌溉溪道的情况。经调查,系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翔安新城首期开发区3号地块场地平整施工中,造成泥沙流入下游沟道,影响农田灌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于6月5日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在今年主汛期中也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影响基本消除,经局案审组同意,不启动“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厦门市水利局

  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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