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
 安全生产法规与标准化建设
 
关于厦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7年工作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厦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17年的工作意见

各区(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2014年~2016年,我市按照省政府“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工作意见,紧密结合标准化创建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措施,狠抓

典型示范,严格评审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计划,稳步推进以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为核心的各项任务,至2016

年底各行业领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7841家己全部达标,达标率

100%;冶金等7个行业大中型企业累计达标1095家(二级39

家,三级1056家),达标率100%(因亡人事故撤销三级称号4家,其中海沧区1家、同安区2家、火炬高新区1家);冶金等

行业小微企业己达标2846家,达标率100%;个体工商户创建

80046户,创建率100%。圆满完成了省安办下达给我市的“提

升工程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为巩固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健全完善政府

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根捌福

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安委[2017]且号)和市

政府办公厅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际提

出如下推进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丁喀书记和李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

和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

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底线

意识”,强化“三个责任”,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

理的通知》(闽安委[2017l号)要求,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预防事故的

根本措施来抓,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效性、本质忧’的重

点工作来抓,作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来抓,为推进厦门“五大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

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厦门市安全生产“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

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谁审批。

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

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

人员和经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

工作机制,确保有健全的领导机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具体

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方案、有足够的工作经费,确保我市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一)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按照《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 1416

号)的工作分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在原有

统计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查,不断完善相关数据,在完成达标

证书有效期满复评的基础上,积极完成新增应达标企业达标评审

工作,确保一家不漏。

    原市安委办评审达标的属商贸行业的企业,达标证书有效期满后按省安委办部署由市商务局负责复评。

    原市公安局负责创建的烟花爆竹企业因职能调整由市安监

局负责复评。

    (二)各区(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

    1.完成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等七

行业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达标有效期满复评和新增企业首评工

作。

    2.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达标有效期满复评和新

增企业首评工作。

    3.抓好个体工商户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海沧区

    海沧区要成立一个全国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样板地区建设

工作领导推进组织,制定一个年度工作方案,制作一部标准化建

设宣传片、完善一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发动、现场评审。

持续运行、激励约束和退出等管理机制,编制一份完整的经验总

结材料,形成有实际操作价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其他目标

    除象屿保税区外其他各区(管委会)分别推荐申报二级达标

企业(含复评提升企业)不少于1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自行确定。

    各单位要在原有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查,不断完

善相关数据信息,积极推进新增应达标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每季度后一个月上报创建工作相关数据信息,报送时间、内容详见附

件。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市安委办要及时调整完善市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名单,抓好成员单

位联络员会议制度落实,计划在20 173月下旬组织召开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建设惰况,

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二)拓宽宣传发动渠道。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

不断创新,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发动工

作,要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一是继续运

用各自门户网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栏和安全生产周讯,及时通

报本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惰况,推广有创新特色的经验做

法,表杨先进通报不足,提升各相关部门的服务指导能力,周讯

全市采纳标准化信息不少于20条。二是充分利用市安监微信公

众平台及微博、厦门移动电视《安全视角》栏目、厦门经济交通

广播、《厦门日报》等媒体信息手段,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的推进力度。三是有效结合各种安全检查、考评、培训、调研。

事故调查、演练等活动强调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规范评审机构管理。市标准化办公室要按《厦门市冶

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进行年度审核、考评,对合格单位进行公告,重新签订委托合同。修订

完善评审管理规定,对各单位评审人员进行复训,确保评审工作

机构管理规范、人员资质合规、评审工作流程透明、评审过程清

正廉洁、评审结论公正公平,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继续抓好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杜

绝在标准化创建提升咨询服务中乱收费、走过场、图形式等问题

发生。禁止咨询和评审捆绑收费,及时查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

等违规违法行为。

    各行业领域的评审组织机构根据各行业领域的具体规定,由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报市安办标准化办公室备案。

    (四)抓实骨干队伍培训。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厦门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

升工程三年行动宣传发动和培训教育工作的意见》(厦安办

2014118号)要求,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方案,抓好骨干队伍

教育培训。各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往年工作实

际,抓好主管业务处室相关工作人员,所属评审机构的评审组长。

评审员、评审专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

审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体标准化创建工

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技能。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要协调省

安科院,到厦门共同组织培训冶金等行业企业评审组长、评审专

家、评审员及部分区、镇(街、场)安监部门标准化创建工作人

员培训工作。各区安委办负责各自管辖区内新增冶金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培训工作,要确保创建企业至少有1名负责

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有2名以上安全工作人员熟悉标准化创建

的各项具体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创建达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内

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

    (五)做足服务指导工作。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厦门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

升工程三年行动综合协调制度的意见》(厦安办[2014117号)

要求,统一思想,统筹计划,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继续做好重

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专题服务指导,帮助企事业

单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入“五落实五到位”和

其它相关法规、规章及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企事业单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

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严格抽查考评制度。市标准化办公室依据《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 1449号)要求,结合我市标准化

建设工作实际,对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惰况进行“回头

看”,做到冶金等7行业三年期满达标企业抽查率不少于5%。各

区、各有关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周期性检查计划,检查率不少于

15%。

    (七)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市安委办将结合实际采取奖惩相

结合、服务指导和执法检查并举、多部门联合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继续按《厦

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厦安字[2013ZI号)要求,

每半年将取得“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的企业函告相关部门。二是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对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创新做法、宣传报导有特色、信息刊登数量

超额完成的单位给予加分。三是继续采取每季度报增补、每半年

总结通报的方法,让各区、部门主要领导及时、全面掌握本辖区。

本部门创建工作惰况。四是继续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

总办[201449号)要求,进行周期性检查,依法依规撤销不

符合《通知》要求的达标企业等级。五是将撤销标准化等级的企

业纳入厦门市诚信体系建设和黑名单制度清单。六是将现场评审

不达标、周期性检查不合格、依法依规被撤销的企业通报各区和

相关业务处室、执法支队。

    附件:1.区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XX类型)应

            达标企事业单位基础台帐

          2.区一年.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XX类型)

            达标企事业单位基础台帐

          3.行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基础台帐

          4.行业年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事 业单位基础台帐

52017年季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惰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