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9-02-2017-001 文号:   厦防汛指〔2017〕14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文日期:   2017-10-10
名称: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采取停止供应...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采取停止供应绿化用水、道路用水等节水措施的通知

同安、翔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市政集团、汀溪水库管理处:

  9月份以来,我市降雨量明显偏少,一个多月来无有效降雨,目前已属于气象中旱,汀溪水库群蓄水量严重不足,以目前蓄水量测算,汀溪水库群原水供应仅能维持到明年2月底,且旱情正在进一步发展,供水形势极为严峻。为保障同安、翔安两区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水务集团管网停止向同安、翔安区供应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或洒水),关闭相应供水设施并严格管理。同安、翔安两区自找替代水源用于绿化和道路用水。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供水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严格执行指挥部的指令,令行禁止,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节水工作,确保两区供水安全。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水务集团。

 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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