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国家电网厦门供电公司,同安区水利局、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同安区环境保护分局、翔安区环境保护分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闽委办〔2017〕48号)统一部署,按《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水农电〔2017〕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市小水电核定生态下泄流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忠 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世照 市经信局副局长
工作组成员:
市水利局建管处处长 康永滨
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陈秋茹
市经信局环资处处长 陈志萍
同安区水利局副局长 吴水加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连海根
同安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郑小华
翔安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林智文
市国网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许志永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与管理处,康永滨兼办公室主任。
厦门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水利厅,汀溪水库管理处。
厦门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